小型内燃机与车辆技术

网约车合法之后 

来源:小型内燃机与车辆技术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4-14

自7月底监管部门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以来,网约车司机郭师傅(化名)开车的心情舒畅了不少。

“以往,拉活总是躲着马路上的交警,担心被拦下;还有一些地方城市,的哥‘钓鱼’引我们网约车司机上钩,过去总怕哪天就被自己碰到了。”郭师傅告诉本刊记者,网约车新规的颁布,让他们从事网约车变得“理直气壮”,但对于未来,郭师傅还是有点担忧。

新规更加务实

7月底,国家监管部门出台印发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,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、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,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。

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落地,市场为之一片欢腾。相较去年《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的为人诟病,此次《暂行办法》有了较大修改,被业内人士认为更有利于网约车这个新生行业的发展。

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信息室主任姜鹏曾参加过《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的讨论,在他看来,与征求意见稿相比,最终的《暂行办法》经过多处修改后更加务实,有些条件不再那么苛刻,不难看出国家对于网约车以及“互联网+”等新生事物的肯定与鼓励。

赛迪顾问副总裁吕萍也同样认为,此次《暂行办法》的出台是国家支持“互联网+出租行业”的标志性举措。近几年,随着滴滴、Uber、神州专车等网约车市场的火热,人们出行更为便捷实惠。但与此同时,也带来了很多诸如行业恶性竞争、出行安全等问题。国家在此时出台《暂行办法》是十分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的。“此次新规立法的根本思路是网络经济与共享经济的结合,根本目标是让人们的出行更为方便、安全、快捷、实惠。”

“此次出台的《暂行办法》在内容方面更细更实,分别对网约车平台公司、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、网约车经营行为均作出了具体规定,特别是针对网络经济的特点,新规在信息安全和信息共享方面花了很大的比重。”吕萍告诉本刊记者。

而最让郭师傅在意的是,此次《暂行办法》加大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责任和义务。“以前,网约车公司更多的是提供一个平台和软件,责任不明确;现在要求平台对司机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、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。”

加快适应新规

在网约车监管的“靴子”正式落地以后,其实无论是对于政府、网约车平台还是网约车司机来说,机遇和挑战才刚刚开始。

据本刊记者了解,《暂行办法》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,交通部要求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结合地方实际,3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提出了本地细则的总体构想。如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近日就表示,会制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,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要高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,包括车辆购置价格、主要尺寸等。

“《暂行办法》给地方城市很大的自主处理空间,其目的是为了避免‘一刀切’,让各个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城市规模、发展阶段、产业基础、空间布局、出行特征等,合理统筹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,制定适宜可行的实施细则,建立动态监测和调节机制,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求。”姜鹏表示,这方面工作并不容易,是考验各地方政府执政智慧的时候。

而在企业方面,吕萍认为应该加快熟悉新规并按标准准备资格、许可等资质证明,同时按要求调整经营策略及管理制度,以尽快适应新规实施。密切关注用户的需求,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提高创新能力。“网约车服务尽管发展时间不长,但同质化现象明显,新规将大大缩小网约车的价格优势。”

此前,国内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表示,《暂行办法》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,滴滴将按该要求规范运行,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,同时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、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,加大技术创新,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,改善出行体验。

而对于网约车司机郭师傅来说,由于身份的特殊,对于前途还是有点担忧。原来,郭师傅在北京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并不是北京车牌,而是河北省牌照,据记者了解,这样的现象在北京并不在少数。“未来,对于外埠车辆能不能在京从事网约车运营,我并不太乐观。”郭师傅告诉本刊记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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